中共中央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明确指出: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必须坚持立法先行,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,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。”为切实贯彻四中全会决定的指导精神,实现“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”,2015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修改时新增“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”为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,为地方改革提供立法保障。
鉴于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地方立法活动,尚处于探索的初期,一些规范上的概念尚需厘清,一些机制亟待建立,一些新生的问题企盼回应,我们特筹备“地方立法前沿论坛”,构建立法实务界与立法学界沟通交流的平台。期待借助实践与理论的良性互动,在服务于浙江地方立法实践的同时,凝炼地方立法的原理与经验,助推全国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制度发展。
论坛议题:
1.地方立法过程中的专家参与
(1)专家的类型与立法参与的方式
(2)专家参与立法的具体机制
(3)专家参与立法的效能提升
2.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疑难应对
具体讨论议题,根据各设区的市上报的问题汇总确定。
10月01日
2016
会议日期
初稿截稿日期
注册截止日期
2026年10月23日 中国 北京
2026年第四届智能轨道、交通与运输工程国际会议(ICSTTE 2026)2026年10月23日 中国 西安市
TEIM2026-西安2026年09月15日 中国 Wuhan
USS Smart Transportation Conference2025年10月13日 中国 Shenzhen
RACMEM2025国际会议2025年09月25日 中国 杭州市(Hangzhou)
AHeDD2025/IPAB2025 Joint Symposium2025年04月11日 中国 深圳市(Shenzhen)
The 9th GRuBBS Symposium First Round Notice第九届格拉布斯学术会议2024年12月13日 中国 Xuzhou
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学术年会2024年11月30日 中国 Beijing
2024年“全国外语教学与研究博士生论坛”2024年10月25日 中国 Xi'an
第二十九届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2024年09月25日 中国 Beijing
2024年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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